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全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,指导小区业主大会正确行使权利,保障广大业主在小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知情权、表决权和监督权,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、维护物业,依法行使权利、履行相应义务,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物业的安全、合理使用,促进小区文明、和谐与稳定,依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相关条款,我厅制定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(示范文本)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(示范文本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认真参照执行。
附件:⒈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(示范文本)》
⒉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(示范文本)》
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3年11月10日
(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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